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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证书、标志和使用管理

2022-07-26 08:42

1、HNQI认证标志、(国推)绿色产品认证标志采用印刷、模压、模制、丝印、喷漆、蚀刻、雕刻、烙印、打戳等方式(简称:印刷、模压方式)在产品或产品铭牌上加施认证标志。

2、印刷、模压方式的HNQI认证标志、(国推)绿色产品认证标志底版和图案角色可根据产品外观或铭牌总体设计情况合理选用,应与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尺寸成线性比例,不允许使用任何形式分割和或变形的认证标志。使用(国推)绿色产品认证标志,应符合(国推)绿色产品认证规则和《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20号公告)的规定,选用白色底版、绿色图案。

3、HNQI拥有HNQI认证标志、HNQI国推绿色认证标志及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其他任何机构及相关合作机构等,未经HNQI的许可不得使用HNQI认证标志或HNQI国推绿色认证标志

4、获证组织应建设文件化的认证标志使用管理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并做好认证标志使用情况记录和存档。

5、获证组织在使用认证标志时,应与获证方名称和产品名称一同使用。认证委托人在使用认证标志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加粘认证标志的产品在认证证书和其附页批准范围内;

b) 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

6、按照相应产品认证规则中“认证标志的使用”要求,在获证产品的本体或包装的显著位置上加施HNQI授权使用的认证标志,也可在获证产品的宣传资料中使用。

7、获证产品本体上不能加施认证标志的,其认证标志应加施在产品的最小包装上及随附文件中。

8、不得在未获认证的产品上使用认证标志,也不得将认证标志加施在下述产品上:

a) 不合格品;

b) 获证后发生变更,但未经HNQI确认的产品;

c) 超过认证有效期的产品;

d) 已暂停、注销、撤销的证书中所列的产品;

e) 被国家有关部门责令实施召回的认证产品,如未完成消除产品缺陷或降低安全风险的,被召回认证产品所对应的认证证书中列明的全部产品。

9、不得伪造、变造、冒用、买卖、转借和非法印制认证标志;

10、不得利用产品认证标志误导公众认为其服务、管理体系通过认证;

11、被暂停认证证书的,暂停期间,必须停止使用认证标志,并做好相应记录。待暂停原因消除,经HNQI批准恢复后,方可恢复使用认证标志

12、对伪造、假冒、涂改、出租、转证及滥用认证证书者或伪造、变造、冒用、买卖、转借和非法印制认证标志,或未经允许擅自使用认可标识,或使用不正确者,HNQI将向获证组织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责令纠正,或在公开媒体上公布违规行为,严重者暂停直至撤销认证证书。必要时,HNQI增加对违规者的特别检查。HNQI保留追究有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13、被暂停、撤销认证证书的组织继续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或认证状态有效声明,造成不良影响,HNQI将在有关公开媒体上发布澄清声明,有权要求其承担由此给HNQI造成的全部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14、获证组织因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或认证状态声明,引起或对其他组织提起的诉讼,未及时通告HNQI,或给HNQI造成声誉和/或经济上的损失,HNQI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必要时撤销其认证证书,并有权要求其承担由此给HNQI造成的全部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